taptap点点官网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
ST Group 认识到适当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认为适当管理个人信息是一项重要责任,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ST Group 认识到适当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努力如下保护个人信息。
- 收集个人信息时,我们会明确使用目的,以适当方式收集,并在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 我们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所收集的个人信息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丢失、毁坏、篡改、泄露等。
- 我们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除了设立个人信息委员会外,我们还会在每个部门任命一名个人信息管理员和一名个人信息管理员,以确保适当的保护和管理。此外,为了维护这一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们将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保护教育和持续改进。
隐私政策(个人信息的处理)
- 个人信息是指可以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例如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 当我们收到客户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事先明确说明该信息的使用目的,并在该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信息。如果需要超出使用目的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我们将提前告知客户使用目的。如果您不同意新的使用目的,您可以拒绝这种使用。
- 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不会被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 征得客户同意
- 将工作外包给与 ST 集团签订保密协议的外部公司时
- 如果法律等要求
- 因合并、公司分立、业务转让等导致业务继承的情况
- 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受到适当、严格的管理。我们将实施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损坏和丢失。此外,我们还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适当管理个人数据(包括我们已经获取或计划获取的以及我们计划将其视为个人数据的个人信息)。
- 制定指南·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准则,确保正确处理个人信息
- 个人数据处理状态记录·创建“个人信息管理台账”,作为检查个人数据安全管理处理情况的手段,记录个人信息的类型、个人数据项目、负责人、处理部门、使用目的、存储期限等
-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下或违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或存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风险时的应对程序·审计部门对个人信息保护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审计
- 人体安全管理措施·与员工签订个人信息保密合同
- 物理安全控制措施·处理个人数据控制区域的服务器的进入/退出控制以及对带入设备的限制·在上锁的柜子、档案室等中存储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记录个人数据的电子介质、包含个人数据的文档等·个人数据经过加密、密码等保护,并保存在电子介质上·处理记录个人数据的设备、电子介质等时,请使用特殊的数据删除软件或物理销毁它们
- 技术安全控制措施·为了确认对个人数据的访问是合法的,需要识别并验证具有合法访问权限的人
- 了解外部环境·在国外存储个人信息时,了解该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并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 如果您希望披露、更正、添加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请联系咨询台。为了防止向第三方披露或被第三方篡改,如果我们确认请求者是客户,我们将在合理范围内及时披露、更正、添加或删除客户的个人信息。 (点击此处了解有关披露请求等的程序)
- 如果您是未成年人,请在提供个人信息之前征得您监护人的同意。
- ST集团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ST Group 可能会为了进一步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或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更改本隐私政策。
- 有关本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的咨询点击此处
关于我们网站的使用
- 您无需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ST集团运营的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上的大部分服务。但是,如果客户不提供个人信息,某些服务可能无法使用。当您通过本网站提供个人信息时,本隐私政策适用。
- ST 集团不对与本网站链接的 ST 集团以外的网站上的个人信息处理负责。
与披露等请求的回应程序有关的事项
在我们公司,我们会回应我们持有个人数据的个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通知我们使用目的,并要求披露、更正等以及暂停使用(以下简称披露等)。
1。在哪里提交披露请求等
请将披露等请求发送至以下地址,方法是将所需文件附在规定的申请表上,并通过挂号信或其他我们可以确认收到的邮件发送。
此外,如果您能在信封上用红色写上“请求披露等,包括文件。”,我们将不胜感激。
〒161-8540东京新宿区下合 1-4-10ST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办公室
2。要求公开等时应提交的文件等
如果您想提出披露等请求,请下载以下申请表(A),填写所有必填信息,并将其与身份验证文件(B)一起邮寄到上述地址。
A我公司规定的申请表
- 请求披露个人信息
B身份验证文件
- 1 份官方文件副本,例如驾照、护照等
3。代理人要求披露等
如果提出公开等请求的人是该人、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监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提出公开等请求的人授权的代理人,除前款中的文件外,请附上以下文件(A或B)。
A如果是法定代表人
- 确认您具有合法代理权的文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您有父母监护权,也可以提供家属填写的保险卡复印件)1份
- 确认您是未成年人或成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的驾驶执照、护照等正式文件的复印件)1份
B。如果是授权代理人
- 授权书1份
- 本人印章证明1份
4。如何回应披露请求等
我们将通过提供电磁记录或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文件的方式予以回应。但是,如果通过提供电磁记录的方式披露需要大量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披露电磁记录有困难,我们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5。根据披露要求等获取的个人信息的处理
针对公开等请求而获取的个人信息仅在公开等请求所需的范围内进行处理。提交的文件将在公开等请求的响应完成后保留 6 个月,然后进行处理。
*如果您无法回应“保留的个人数据”的披露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无法回应披露等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知您并解释原因。
- 如果无法确认身份,例如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或身份验证文件上填写的地址与我们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符
- 代理人申请时无法确认代理人权限
- 如果规定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 如果披露请求的主题不属于“保留的个人数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关个人信息的查询
通过电话
ST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办公室0120-145-230
通过信件
ST Co, Ltd 客户服务办公室,1-4-10 Shimoai, Shinjuku-ku, Tokyo 161-8540
通过电子邮件
点击此处的“询问”页面中,选择“其他询问”下的“关于公司”,在表格中填写所需信息,然后发送。
关于您的访问
我们无法接受直接来我们办公室的人提出的请求,敬请您的理解。
颁布日期:2013 年 4 月 1 日修订日期:2019 年 4 月 1 日修订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修订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ST有限公司东京都新宿区下乡1-4-10代表执行官兼总裁 (COO)小月浩